新股消息 | 博雷顿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关于股权变动及代持等事项

作者: 智通财经 李佛 2024-06-21 20:57:38
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其中提到要求博雷顿补充说明关于股权变动、股权激励、股份代持等事项。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其中提到要求博雷顿补充说明关于股权变动、股权激励、股份代持等事项。据悉,近日博雷顿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和招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请博雷顿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近一年新增股东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涉及利益输送;(2)上海方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你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3)上海易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2021年间多次转让你公司股份,且价格差异明显,请说明转让原因、转让价格合理性;(4)2021年3月及2021年8月,天津创美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云部落易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相互转让的原因。

二、关于股权激励,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存在离职情形的股权激励对象处置激励份额的办理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关于股份代持,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股份代持解除过程中(包括以股份转让方式解决股份代持问题),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请律师就你公司目前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发表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全流通,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据招股书披露,博雷顿是中国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设计、开发以新能源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并使其商业化。根据灼识咨询资料,按2023年出货量计算,博雷顿在中国所有新能源装载机及新能源宽体自卸车制造商中分别排名第三及第四,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11.2%及 8.3%。自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的新能源装载机及新能源宽体自卸车的出货量分别由144台增至507台及由11台增至96台,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87.6%及195.4%。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