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晟科技(603778.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6号)。
经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君于2023年11月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知悉该情况,但迟至2024年1月29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萍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