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鑫苑服务(01895)发布公告,于2024年7月8日,董事会决议有条件向执行董事申先生及王先生分别授出相当于1702.5万股新股份及851.25万股新股份的奖励。
在有条件授出项下将予配发及发行的合计2553.75万股奖励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的4.5%;及经配发及发行奖励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份约4.31%(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配售及发行奖励股份日期期间,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概无其他变动)。
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乃由股东于2019年9月16日采纳,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内有效及生效。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授出或同意授出任何购股权,且董事会亦无意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
鉴于上市规则第17章的修订(其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公司建议终止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惟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于终止计划后,不得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提供或授出任何购股权。公司可于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的规定,建议于日后采纳新的股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