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长江证券发布研报称,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管住中间管网输配气价格。管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气源价格从出厂价管理到以门站价格为核心;终端顺价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毛差稳定性提升。国家发改委于2023年中下发指导意见,推动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采购成本联动,各地调价机制陆续落地中,城燃公司盈利稳定性提升。预计城燃公司居民销售均价和毛差在2023-2025年整体呈上涨趋势。
天然气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勘探生产/海外进口,中游的输配,下游的终端消费等诸多环节。
1)需求侧:2023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16亿立方米,过去十年复合增速约8.6%,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约8.5%;2024年1-5月份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793.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需求恢复趋势明显。
2)供给侧:2023年国内产量约2324亿立方米,自2017年以来连续7年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产量十年复合增速约6.8%,低于表观消费量增速,导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从2014年的29.2%提升至2023年的40.6%。
管住中间:长输管道与配气管网
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管住中间管网输配气价格,包括跨省长输管道、省内短输管道、城燃配气管网。管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准许收益率按照不超过7%或者8%、管网折旧年限为30年或40年,同时也会对管道的负荷率设置一定最低水平。其中,跨省长输管道4个价区的运价率在0.1262-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省内短途管网管输价格通常在0.10-0.40元/立方米,城燃配气价格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
气源价格:从出厂价管理到以门站价格为核心
2000-2010年:以西气东输工程为契机,2005年国家发改委最终发布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和管道运输价均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尝试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但落地效果并不理想。
2011-2018年:从出厂价格管理到“最高门站价管理”,再到“基准价+浮动幅度”管理。1)先试点后推广:2011年在广东和广西试点中开始实施政府指导最高门站价,并在2013年6月推广向全国;2)先增量后存量:为实现平稳过渡,2013年定价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非居民用气增量气调整一步到位,存量气经过3次调整在2015年与增量气并轨;3)先非居民后居民:2015年11月非居民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浮动幅度”管理,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居民用气直到2018年才推行基准门站价管理;4)管制气与非管制气:我国在上游供气端实行渐进式放开的管理方式,将供气企业供应给市场的天然气区分为“管制气”和“非管制气”,前者的改革方向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后者实行完全的市场化定价。
终端顺价:上下游价格联动,毛差稳定性提升
国家发改委于2023年中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采购成本联动,根据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调价范围,居民/非居民联动周期为季度或月度/半年度或年度,同时多地也会多居民调价上限做一定限制,各地调价机制陆续落地中,城燃公司盈利稳定性提升。
根据港股公司中国燃气案例,截至2023M11公司已调价居民气量占比46%,平均上涨幅度约0.28元/立方米;长江证券统计七个城市案例居民气价平均涨幅约10%。预计城燃公司居民销售均价和毛差在2023-2025年整体呈上涨趋势。
风险提示
1、城燃公司居民顺价机制落地进度不及预期风险;2、天然气采购成本大幅上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