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谴责及批评长虹佳华(08016)前董事及现任董事

上述事项,涉及长虹佳华附属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一名雇员在大概2013年至2015年期间,透过未经授权的销售及伪造文件挪用海外发展公司的资产,长虹佳华已向香港警方报案。

智通财经APP讯,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谴责:长虹佳华(08016)前执行董事唐云、前执行董事容东、执行董事赵勇;及批评执行董事祝剑秋、执行董事石平、前执行董事向朝阳、前执行董事吴向涛、前执行董事余晓、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铭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振忠、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东峰、独立非执行董事郑煜健,各自未有尽力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违反《GEM上市规则》及其以附录六A所载形式向联交所提交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上述12位董事全部统称为“相关董事”。

上市委员会已于2018年1月23日就相关董事的行为及其在《GEM上市规则》第5.01(6)条、第5.20条及《董事承诺》下的有关责任进行聆讯。相关董事没有就纪律程序提出抗辩,并接纳上市部的裁定及建议制裁、指令。

上述事项,涉及长虹佳华附属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海外发展公司”)一名雇员在大概2013年至2015年期间,透过未经授权的销售及伪造文件挪用海外发展公司的资产,长虹佳华已向香港警方报案。

海外发展公司在所有相关时刻均从事消费者电子产品及部件贸易业务。该业务是长虹佳华在2006年至2012年间的唯一业务分部。在2013年6月7日的董事会会议上,长虹佳华决定专注于新收购的资讯科技业务而缩减贸易业务的规模。与会者有五名执行董事(唐云、祝剑秋、石平、吴向涛及余晓)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铭燊、叶振忠、孙东峰及郑煜健)。赵勇和向朝阳并没有出席会议,二人在长虹佳华于2013年6月11日宣布缩减贸易业务规模时方知悉此决定。

随着贸易业务规模缩减,海外发展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间大幅裁员,至2014年10月时只剩下四名员工。裁员损害了海外发展公司内部程序原有的制衡及隔分。该名海外发展公司员工在业务过程中身份重叠,同时负责输入及检查、批核销售纪录,故此能够无视内部监控程序,涉嫌挪用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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