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福堂(01446)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减少10%至810万港元 每股派息0.68港仙

鸿福堂(01446)发布2017年度业绩,收益同比增长3.7%至7.42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减少10%至810万港元;每股收益1.24港仙,拟派末期息及特别股息每股0.37港仙及0.31港仙。

智通财经APP讯,鸿福堂(01446)发布2017年度业绩,收益同比增长3.7%至7.42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减少10%至810万港元;每股收益1.24港仙,拟派末期息及特别股息每股0.37港仙及0.31港仙。

其中,来自零售业务的收益增加1.9%至5.28亿港元,于2017年12月31日于香港及内地共经营130间零售店。来自批发业务的收益增加8.6%至2.14亿港元,旗下分销网络覆盖18个省份合共53个城市,中国内地分销商数目为73名。

据悉,溢利减少是由于2016年集团受益于出售投资物业的一次性收益约820万港元。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