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阳光(00509)全年股东应占溢利减少13.9%至2.6亿港元

世纪阳光(00509)公布2017年业绩,实现收入约37.72亿港元,同比上升45.7%;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6亿港元,同比减少约13.9%;每股盈利5.67港仙,不派息。

智通财经APP讯,世纪阳光(00509)公布2017年业绩,实现收入约37.72亿港元,同比上升45.7%;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6亿港元,同比减少约13.9%;每股盈利5.67港仙,不派息。

其中,集团两项主营业务:农业肥料业务及金属镁产品业务,收入分别提升59.1%及27.1%。农业肥料业务本年收入约为22.25亿港元,销量为约106.65万吨,同比分别上升了约59.1%及54.1%。金属镁产品业务年内收入约为11.58亿港元,销量为50463吨,同比各自上升了约27.1%及39.4%。

公告称,利润下降原因主要由于年内因未变现兑换亏损,财务费用及行政费用的增加(其中:未变现兑换亏损约4296.7万港元,因发债及集团业务重组而产生的专业费用约4568.7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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