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麦德龙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其中,证监会要求麦德龙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据港交所6月28日披露,麦德龙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瑞银集团、招商证券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此外,麦德龙需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关于架构设立的合规性,(1)请说明麦德龙中国、通福商贸、广东麦德龙、智网亿佳、深圳优择、上海拓巴蔻设立及变动履行外商投资程序的具体情况及合规性结论。(2)请说明发行人取得麦德龙中国、上海拓巴蔻股权,涉及返程并购程序的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支付手段、支付时间、税费缴纳情况,并就返程并购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3)通福商贸通过并购方式取得境内企业股权的,请说明涉及的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支付手段、支付时间、税费缴纳情况,并就返程并购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4)发行人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税务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关于股东,(1)请说明北京慕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 Hong Xing Capital Holdings I, Limited穿透后中国籍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履行境外投资程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2)Tropical Power穿透后股东的基本情况。(3)Market Guard不合并认定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依据。(4)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情况。(5)请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关于合规经营,请说明:(1)发行人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及合规性结论,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开发与销售。(2)发行人咨询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社会调查领域。(3)发行人境内运营实体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请说明相关企业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领域。(4)发行人业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情况,开发、运用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收集及储存的客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5)物美新通路所涉诉讼进展情况,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及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招股书显示,麦德龙供应链是中国首屈一指的食品快消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广泛的企业及机构客户以及零售商提供安全优质商品及高效便利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食品服务及配送解决方案、福利礼品解决方案及零售商配送解决方案(包括向零售商的产品销售及供应链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3年的收入计,麦德龙供应链在中国的行业地位如下:公司为第二大食品快消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第二大零售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第五大餐饮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及最大团餐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及第二大商业福利和礼品解决方案服务商。

财务方面,于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的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278.20亿元、271.02亿元及248.58亿元;同期,公司的年内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3.32亿元、-4.71亿元及2.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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