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浩丰科技(300419.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剑、陈斌、张利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800万元到1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到90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65亿元。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