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鼎龙(002502.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学勤、徐淑军、王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2024年1月31日,ST鼎龙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盈利0元至500万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50万元至82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约707.54万元。公司业绩预告和年度报告披露的2023年净利润盈亏相反,且未及时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ST鼎龙董事长、总经理龙学勤,财务总监徐淑军,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