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泓淋电力(301439.SZ)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