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科林电气(603050.SH)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网能”)通知,经海信网能自查发现,海信网能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出具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的部分内容,因部分工作人员失误,在《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第五节资金来源”之“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披露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披露内容与实际使用资金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出入,相关信息披露存在瑕疵。
因上述事项,海信网能于2024年8月2日下午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北证监局决定海信网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