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603559.SH)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通脉(603559.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

智通财经APP讯,*ST通脉(603559.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吉证监决[2024]26号)。

经查,*ST通脉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虚增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情形,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ST通脉上述行为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王世超,时任财务总监张显坤、田国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奇、赵伟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按照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对*ST通脉、王世超、张显坤、田国华、孟奇、赵伟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除上述行为外,公司2022年、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否定意见,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充分说明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存货管理等领域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执行层面均存在明显短板,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相关制度落地执行。同时,公司应组织人员系统、全面梳理既往及现存工程项目,对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计负债等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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