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中信建投发布研报称,8月6日,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指导单位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明确第三方平台数据处理的合法合规性,明确电子会计资料的法律效力,鼓励会计要素的安全流通与价值释放,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加强会计软件及服务对会计数据的多维保障,巩固深化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成果并提供制度保障。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有望加速,财税IT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事件:
8月6日,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软件规范》)两份文件。
中信建投主要观点如下:
第三方平台数据处理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明确,会计数据要素价值有望加快释放。
会计数据要素资源丰富,潜在价值巨大。《工作规范》明确提出,鼓励单位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开展会计数据治理,探索形成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的会计数据要素,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同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促进会计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发挥会计数据要素在资源配置中的支撑作用,充分实现会计数据要素价值。结合单位实情,在权责明确、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可将一个或者多个会计数据处理环节委托给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集约化、批量化处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鼓励第三方平台探索一站式、聚合式服务模式。该文件明确了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治理的合法合规性,为各级单位会计数据要素治理、流通以及价值释放奠定基础。
巩固深化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成果,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多个部门,选取了使用频率高、报销数量大、社会关注广的增值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等9类电子凭证,制定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财政部通过修订两项规范,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有效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通过对两项规范的修订,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的成果进行了固化,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1)要求会计信息化系统具备处理电子会计凭证的能力。《工作规范》明确提出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应当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具备处理符合标准的电子会计凭证的能力,并生成符合标准的入账信息结构化数据文件;
(2)明确电子会计资料的法律效力。《工作规范》明确符合国家有关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档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加强会计软件及服务对会计数据的多维保障。《软件规范》将会计软件的输入、处理、输出各环节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进行明确。比如,要求会计软件应当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传输;能够完整接收和读取电子凭证,并通过验签等方式检查电子凭证合法性和真实性等。
投资建议:
财政部通过修订《工作规范》和《软件规范》两项规范,巩固深化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成果并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加快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财税IT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建议重点关注财税IT相关标的。
风险提示
(1)政策落地推广不及预期风险。近年来,国家在数字财税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有力推动财税IT快速发展,若未来该领域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如会计电子凭证标准试点推广进度放缓或者试点成效不及预期,都将对财税IT领域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2)政府信息化预算不及预期风险。财税IT中的政府业务非常依赖政府信息化预算。若整体经济下行,政府信息化预算收紧,那么财税IT支出也或将放缓,这将对财税IT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3)数据泄露风险:电子凭证中涉及较多企业和个人的敏感信息,若发生数据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将对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造成威胁,同时也将对行业发展造成一定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