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港不再是汉港控股(01663)控股股东

紧随建议分派完成后,汪林冰与陈响玲于公告日期通过 Extra Good 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46.80%,仍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智通财经APP讯,汉港控股(01663)公布,建议分派已经完成,以及有关由汎港按照建议分派分配的股份已于2018年3月29日全部寄发予相关的汎港股东。

建议分派之前,Extra Good、汪林冰及陈响玲通过汎港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73.05%,三者连同汎港为该公司控股股东。紧随建议分派完成后,汎港不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

紧随建议分派完成后,汪林冰与陈响玲于公告日期通过 Extra Good 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46.80%,仍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在没有豁免的情况下,建议分派将触发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第 26.1 条规定的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责任,即 Extra Good 须按第 26 条的规定向所有该公司股东提出收购建议。Extra Good 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的执行董事申请并获得其豁免因建议分派而须按收购守则第 26.1 条注释 6 遵守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的规定。

据悉,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获控股股东汎港董事会通知,汎港已就有关一次性实物股息方法将全数18亿股汎港现持有股份(即约73.05%已发行股份)按持股比例分派予汎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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