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01108)收到收购蚌埠公司100%股权溢利保证的补偿款1530.17万元

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公司与洛玻集团订立正式协议,据此,洛玻集团向公司转让由其当时持有的蚌埠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6.75亿元。

智通财经APP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公司与洛玻集团订立正式协议,据此,洛玻集团向公司转让由其当时持有的蚌埠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6.75亿元。

于2018年3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蚌埠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经审计,蚌埠公司于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为人民币6794.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37.8万元。按照利润保证,洛玻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1530.17万元。

于2017年3月29日,公司已收到洛玻集团支付的2017年度补偿款人民币1530.17万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準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该笔补偿款已计入2017年度公司资本公积。截至公告日期止,洛玻集团已履行完毕2017年度利润补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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