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耀莱(00970):许佳媛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新耀莱(00970)发布公告,李一鸣先生(李先生)已提出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

智通财经APP讯,新耀莱(00970)发布公告,李一鸣先生(李先生)已提出辞任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按照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公司获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由2024年8月26日起生效。于上述辞任后,李先生将会留任公司财务总监。

于李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布,许佳媛女士(许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由2024年8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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