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沧海控股(02017)公布,于取得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施工进度证书时,董事会注意到沧海建设根据框架协议已收╱应收沧湖的建设服务费总额约为人民币2.031亿元,较招股章程所载的现有2017年年度上限人民币1.7亿元超出现有2017年年度上限约19.5%。
公告称,超出上限是由于鑫远太湖项目进度超出计划时间表,乃由于在2017年沧海建设施工团队有效执行。因而在接近年底时超出了现有2017年年度上限,该公司管理层无意间对此略有疏忽。
公司表示,日后将对照相关年度上限,竭力对框架协议项下的建设服务费实施足够的监督,旨在确保可即时采取必要措施及适当行动,以符合上市规则项下的适用规定。有关措施及行动包括继续定期为集团董事、高级管理层及会计人员举办有关关联交易的额外及持续培训;每季度审阅有关公司关联交易的数据(包括季度交易金额及累计金额)。倘交易金额于年内任何时间达到年度上限的80%,管理层将向审核委员会寻求建议,而董事会将考虑后续步骤,包括是否需要知会联交所、刊登公告及就提高年度上限(如适用)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及于集团的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落实后,倘经审核财务数据显示超出年度上限,则公司会知会联交所并作出即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