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拓斯达(300607.SZ)公告,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埃弗米”)48.71%的股权。公司与埃弗米自然人股东黄永生先生共同受让自然人股东余学林持有埃弗米11.8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422.2356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中公司以使用自有资金1956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4.89%的股权,并放弃剩余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黄永生先生以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埃弗米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提高至53.60%,公司可持续加强对埃弗米的治理与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埃弗米的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