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苏新能(603693.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投资公司”)拟与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连云港能源集团”)、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发电”)和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海环保”)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新能青口”)。
新能青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亿元,其中,新能投资公司出资12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连云港能源集团出资7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新海发电出资2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金海环保出资22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
据悉,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投资建设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与关联方合资,有助于项目推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