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因G﹒A﹒控股(08126)关联交易12.76亿元严厉谴责该公司及多名前高管

​智通财经APP讯,G﹒A﹒控股(08126)公布,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谴责该公司、前执行董事罗尔平、前执行董事罗文材、前独立非执行董事WongJacob、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启红及前监察主任罗尔平。

智通财经APP讯,G﹒A﹒控股(08126)公布,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谴责该公司、前执行董事罗尔平、前执行董事罗文材、前独立非执行董事WongJacob、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启红及前监察主任罗尔平。

原因是上述人士未能以须有及应有程度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履行职责,采取合理行动促使该公司就相关交易遵守程序规定、建立及维持有效及适当的内部监控程序,违反《GEM上市规则》第5.01(6)条;遵守其各以《GEM上市规则》附录六A所载表格向联交所提交的《董事声明及承诺》,未能竭尽全力促使该公司及个人遵守《GEM上市规则》;及配合上市部的调查,违反各自承诺项下的责任。

据悉,2008年10月19日至2015年4月26日期间,赵贵明是该公司其中3附属公司的董事;及北京中宝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于2006年至2016年期间,该集团与中宝集团共订立55宗交易,总价值达12.76亿元人民币。

鉴于赵贵明实益拥有中宝的权益,中宝集团成为该公司在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由于中宝集团是关连人士及相关交易的另一方,相关交易界定为2008年10月19日时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所指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该公司指不知悉赵贵明与中宝的关系,直至2016年3月2日其中国内地律师就一宗涉及中宝集团的无关连交易进行尽职审查时,才从公开资料发现当中的关系。2016年3月11日及6月30日,该公司通知上市部有关关连人士、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公布交易的情况,及其未有遵守当时的《创业板上市规则》项下程序规定。

该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至21日期间以及2016年9月27日刊发连串公告,披露关连人士、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公布交易;及其未有就上述交易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程序规定。该公司回应了上市部的查询。尽管罗尔平及宋启红曾签署一份确认声明,核实该公司回应上市部调查所提交的部分陈述的内容,但是罗文材、宋启红以及罗尔平及Wong并未回应上市部直接向其各人分别作出的查询。

上市委员会认为事件中的违规情况严重,相关交易前后超过7年半(2008年至2016年),涉及55宗交易,总值约为12.76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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