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群益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处以495万港元罚款

群益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因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没有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谴责及罚款495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获悉,群益期货(香港)有限公司(群益)因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没有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495万港元。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群益在关键时间内没有对100名客户用以发出交易指示的客户自设系统进行任何尽职审查,以致未能妥善评估并管理与其客户使用该等客户自设系统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和其他风险。

此外,香港证监会识别到存入五名客户的帐户内的款项与其所声明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由于群益没有维持有效的监察系统,故未能侦测及评估有关存款并进行适当的查询,也未能妥善处理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香港证监会认为,群益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该公司没有确保《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指引》和《操守准则》获得遵从。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对群益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

群益没有勤勉尽责地监察其客户活动,以及没有设立充足而有效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和监控措施,乃属严重缺失,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和破坏市场的廉洁稳健;

有需要向市场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信息,以示有关缺失不可接受;

群益的管理层在有关期间后已有所变动;

群益在解决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

群益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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