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新湖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处以罚款9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识别到存入六名客户帐户内的款项与他们所声明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

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监会公告,新湖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新湖)因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没有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监管规定,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9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亦暂时吊销新湖的前负责人员及负责整体管理监督、合规、资讯科技和风险管理的核心职能主管倪威(男)的牌照,为期九个月,由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7月7日止,原因是新湖的缺失乃归咎于倪在关键时间内没有履行其作为新湖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新湖没有对84名客户用以发出交易指示的客户自设系统进行任何尽职审查,以致未能妥善评估并管理与其客户使用该等客户自设系统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和其他风险。

此外,香港证监会识别到存入六名客户帐户内的款项与他们所声明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尽管新湖声称其职员已向该等客户跟进存入帐户内的可疑或异常存款,但却未能证明它曾就有关存款进行适当查询,并妥善处理相关的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香港证监会发现,新湖没有实施充足的系统和监控措施,以监察和评估客户将大额、异常或可疑资金存入他们的帐户的情况。

香港证监会更发现,新湖没有设立有效的持续监察系统以侦测客户帐户内的可疑交易模式,以致它未能侦测到在十个客户帐户内的12,413项自我配对交易。

香港证监会认为,新湖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新湖没有确保《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打击洗钱指引》)和《操守准则》获得遵从。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新湖没有勤勉尽责地监察其客户活动,以及设立充足而有效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和监控措施。此乃属严重缺失,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和破坏市场的廉洁稳健;

有需要向市场传递具阻吓力的强烈讯息,以示有关缺失不可接受;

新湖及倪在解决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及新湖及倪过往并无遭受香港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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