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L'OCCITANE(00973)及要约人L’Occitane Holding S.A.联合公布,于2024年8月7日,要约人向所有剩余股份持有人(剩余持有人)寄发强制收购通知。剩余持有人可在香港或卢森堡具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内对强制收购通知提出反对的通知期于2024年10月8日(即通知截止日期)届满。根据对香港相关法院的搜索,并无向香港具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反对强制收购通知的申请。在卢森堡,并无向要约人的注册办事处或要约人指定的香港地址送达反对强制收购通知的传票及单方面命令(依据卢森堡新民事诉讼法第66条)。由于在通知截止日期前并无提出反对强制收购通知的申请,故要约人有权及必须根据强制收购通知的条款收购剩余股份。
于2024年10月15日,强制收购已完成,且所有剩余股份均已转让予要约人。应付予剩余持有人的总代价(经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后)已由要约人支付予本公司,本公司将于信托账户中持有相关款项,直至:所有剩余持有人已根据强制收购获支付其代价;及自通知截止日期起计10年届满(以较早者为准)为止。支付强制收购代价的支票将根据强制收购通知寄发予剩余持有人。于2024年10月15日,由于强制收购完成并自强制收购完成时起,本公司已成为要约人的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5(1)条批准撤回股份于联交所主板的上市地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的最后日期及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四时十分,且将自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撤回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