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尖峰集团(600668.SH)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简称“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1%(0.4ml:0.4mg)]《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