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阳光(600673.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通知,深圳东阳光实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高于8亿元(含),且后续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增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