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上置集团(01207)发布公告,2018年4月19日,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置嘉业房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买方上海戴永实业有限公司订立了《债权转让合同》,卖方向买方出售债权,代价为人民币3.3亿元,该代价应由买方分期以现金支付。
据悉,债权由七间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欠负卖方的到期未付债权所组成,总额共人民币3.61亿元,其中包括本金总额人民币2.03亿元;累计利息总额人民币1.08亿元;及债务人因延迟履行法院作出的有效判决而须支付的罚金总额人民币5066.4万元。
预计集团会就转让交易确认未经审核收益(税前)约人民币1.25亿元,计算收益时经参考转让交易的所得款项净额和债权于2018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