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终审判决 张斌等须返还非法占有山东山水公章

2018年4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其上诉下达(2017)京01民终683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智通财经APP讯,山水水泥(00691)公布,2017年5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张斌、张才奎、陈学师非法占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水”)公章的案件下达(2016)京0108民初168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斌、张才奎、陈学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山水返还非法占有的山东山水公章。张斌、张才奎、陈学师不服判决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8年4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其上诉下达(2017)京01民终683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