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能源(08250)拟初步投资7000万港元与乐氏同仁开设新零售店铺

​智通财经APP讯,丝路能源(08250)发布公告,于2018年4月24日,该公司与乐氏同仁订立具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为落实合作谅解备忘录所载的可能合作订下框架。该公司须于签署合作协议后两个月内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设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订约各方于中国大健康业务的唯一管理平台。

智通财经APP讯,丝路能源(08250)发布公告,于2018年4月24日,该公司与乐氏同仁订立具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为落实合作谅解备忘录所载的可能合作订下框架。该公司须于签署合作协议后两个月内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设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订约各方于中国大健康业务的唯一管理平台。

根据协议,该公司将与乐氏同仁合作于深圳及其他地区开设新零售店铺以提高乐氏同仁中医馆的市场份额及品牌知名度。新店铺将由该公司全资拥有,并负责进行股本投资,而乐氏同仁将提供相关品牌、商标及管理服务,每年管理费不超过新店铺净溢利的34%。该公司将对乐氏同仁的附属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分析,以营运将于中国武汉、襄阳及随州开设的新店铺。

待该公司信纳相关尽职审查结果后,该公司可能会投资上述公司的部分权益。待该公司信纳乐氏同仁现有中医馆的尽职审查结果后,该公司可能会投资相关现有中医馆的部分权益。上述合作的估计初步投资金额预期将约为7000万港元。

于设立管理平台后,倘乐氏同仁及其关联公司将于中国开设任何新店铺,则乐氏同仁须知会该公司,而该公司将有优先权作相关投资。倘乐氏同仁再引入投资者入股时,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参与有关投资机会。此外,该公司将有独家权利使用乐氏同仁的所有商标及品牌(乐氏同仁预留自用除外)。乐氏同仁须于合作协议六个月内向该公司提供品牌及商标的详尽清单。

该公司须于合作协议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以六个月期票向乐氏同仁支付500万港元作为诚意金,其将用作合作的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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