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粤海置地(00124)与粤海投资(00270)发布联合公告,于2018年4月27日,粤海置地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该等卖方订立该协议,据此,买方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2亿元。及促使目标公司于交割后偿还未偿付贷款人民币8.42亿元。该协议项下的付款总额为人民币20.426亿元。
公告显示,该等卖方分为A、B,于该公告日期,卖方A为广东粤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卖方B为广东粤港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分别由卖方A及卖方B拥有95%及5%。于交割完成及履行该协议条款后,目标公司将成为粤海投资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粤海置地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该目标公司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项目投资、物业发展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咨询。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该等项目,即珠光路项目及宝华轩项目。其于2017年度及2016年度除税后净亏损为9119.5万港元及3103.5万港元。
珠光路项目:目标公司已进行位于中国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79号若干住宅及商业物业的建设及开发,总地盘面积约12168平方米。
宝华轩项目:目标公司已进行位于中国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与旧宝华路间若干住宅物业建设及开发,总地盘面积约1374平方米。
该公司表示,该收购将有利于增加粤海置地集团未来的经常性收入及提升业绩,此外粤海置地集团拟保留珠光路项目商业物业及部份停车位作出租用途,有关物业将为粤海置地集团带来稳定及持续的租金收入、盈利及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