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今日正式接受上市申请 逾10家内地“独角兽”争抢7月上市

作者: 智通编选 2018-04-30 12:10:17
估计有公司会抢闸交表,争暑假前挂牌,但更多倾向于6月底才申请,于9月下旬起陆续上市。

本文编选自新浪港股。

港交所(00388)发表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4月30日正式接受同股不同权新经济公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申请。行政总裁李小加预期,很快有不下于10家按新例提交上市申请,首批可于6月或7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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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内地智能手机和软件开发商小米极大机会在下周就会提交上市申请,成为首批同股不同权港股。

循新例申请生科企业占多数

从阿里巴巴酝酿上市触发争议,4年多时间经历阿里赴美上市、首次咨询被驳回以至重启讨论,李小加形容是“很长的旅程,也是很好的旅程”,感谢业界多年合作和支持,认为新上市制度更贴近市场、具竞争力,香港可孕育更多创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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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预计,首批循新例申请上市公司中,生科企业占多数,但规模就不及同股不同权公司。对于吸引海外上市中资公司在港第二上市,李小加称已与不少公司接触,相信这批公司也会回归亚洲交易时区,在港上市和“回家”分别不大。

港交所表示,本轮咨询共收到283份回应,绝大部分支持港交所建议,反对意见中,没有任何实质建议能达广泛共识。最终《上市规则》修订内容和指引信,都和咨询文件大同小异,仅在个别范围略作厘清(见表)。

定义资格留弹性“这是艺术”

港交所于定义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保留弹性,承认需由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作主观判断,李小加重申:“这是一门艺术,而非科学,难以设下清晰界线。”他相信95%个案都不会有大争论。

在最终修订中,港交所不再要求最多持有较高投票权股东合计最多持有50%经济权益的规定,但相关股东若持股逾5成,就不可享“1股10票”的最高投票权比例,确保同股同权股东至少有10%投票权。另外,港交所澄清无意令同股同权股东可修改组织章程,去除不同投票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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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公司方面,主要厘清是为公司上市前6个月获“资深投资者投资相当数额”的要求,提供量化基准;及公众持股量的要求。

港交所会设专家顾问委员会,协助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审批。李小加预料,下周可公布专家名单,委员会将约12至14人组成,并有同样模规的后备名单。李小加强调,他们是提交专业技术意见,不会直接审批上市申请,也会设立避免利益冲突制度。

第二上市方面,港交所容许申请企业可以保密方式提交上市申请。

证监会表示,香港是首个为同股不同权、未有收入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专用监管制度的国际金融中心,兼顾企业合适性要求和投资者保障。证监未来会与港交所紧密工作,执行新上市制度。

对于港交所憧憬最快首批公司可于6月或7月上市,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组合伙人刘大昌称,咨询总结内容与先前咨询文件分野不大,有利企业和专业界别推进上市工作,虽估计有公司会抢闸交表,争暑假前挂牌,但更多倾向于6月底才申请,于9月下旬起陆续上市。

(编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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