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00763)发布公告,根据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创投)或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公司、殷一民先生拟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3亿元、1500万元认购中兴三号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有关具体进展如下:
中兴创投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合伙企业”),兴和创投、本公司及殷一民先生等共50名合伙人以现金出资认购苏州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专注于TMT(高科技、传媒及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近日,苏州合伙企业已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完成合伙企业登记。
公告显示,该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333号601-2室,经营期限为5年,5年经营期限届满,若仍有未退出项目,经普通合伙人所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经营期限可延长3年;上述3年的延长期限届满后,若仍有未退出项目,经普通合伙人所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提议并经合伙企业投资谘询委员会同意后可再延长1年;上述1年的延长期届满后,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经出席合伙人大会的有限合伙人拥有的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可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继续延长。
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出资:共计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其中:兴和创投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殷一民先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分别以现金出资3亿元人民币及1500万元人民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已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以现金出资共计8.75亿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关合伙企业收益分配:项目处置收益首先返还合伙人所有投资本金,投资本金全部返还后,剩余收益在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提取业绩提成后,基金投资人(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在经营期限内,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的出资额每年2.5%的比例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