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通信(01155)作为被告人之一接获多份传讯令状

智通财经APP讯,星辰通信(01155)发布公告,于2018年4月26日及2018年4月27日,该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自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接获五份传讯令状及一份传讯令状,其中执行董事戴国良被列作共同被告人之一出席排期于2018年5月18日的聆讯。

智通财经APP讯,星辰通信(01155)发布公告,于2018年4月26日及2018年4月27日,该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自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接获五份传讯令状及一份传讯令状,其中执行董事戴国良被列作共同被告人之一出席排期于2018年5月18日的聆讯。

令状各方涉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分行(原告)、福建先创电子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人)及该公司和戴国良(分别作为第三及第四被告人),因其就第一被告人结欠的声称债务承担连带及个别责任,共计人民币2.878亿元,包括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连同于2018年4月12日至实际付款日期应付的违约利息。据悉,该公司及戴国良授予的担保额度分别限定为每份贷款合同人民币3.5亿元。

该公司正在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藉以评估案件的实在性及对索赔的各个可能抗辩。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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