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控股(02278):因未按时开发建设儋州双联被政府无偿收回凤凰水城五宗土地

集团附属儋州双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月领取儋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该等决定书显示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2月13日及2018年3月2日无偿收回儋州双联开发的儋州凤凰水城位于白马井镇南片区滨海大道路段的五宗土地(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0)第710、711、712、713及714号),总面积约38.54万平方米,原因为该等土地未有按时开发建设。

海蓝控股(02278)公布,该集团附属儋州双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月领取儋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该等决定书显示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2月13日及2018年3月2日无偿收回儋州双联开发的儋州凤凰水城位于白马井镇南片区滨海大道路段的五宗土地(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0)第710、711、712、713及714号),总面积约38.54万平方米,原因为该等土地未有按时开发建设。

据悉,凤凰水城所占的总地盘面积约为39.97万平方米,而预期总建筑面积(包括可销售及不可销售建筑面积)约为70.43万平方米。截至公告日,有关政府部门尚未批出有关规划及建设工程许可证,导致集团未能进一步开发凤凰水城。

然而该等决定书认为,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由于该等土地未能根据原定时程表开发建设并已延期超过两年,该等土地已属闲置并将无偿收回该等土地使用权。儋州双联有权于接获决定书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认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上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所认定的事由与凤凰水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该公司认为因为政府规划调整原因及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客观上造成凤凰水城开发受阻,导致该等土地未能按时开发建设。

倘若政府强制无偿收回凤凰水城土地,预计可能对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止资产负债表中发展中物业项目的凤凰水城账面值人民币4.92亿元将减值且相关亏损将于损益表内确认。

公告称,该公司及儋州双联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申请行政复议及╱或诉讼)以保障彼等及彼等股东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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