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区块链集团(00364)发布公告,就有关接获由任志琼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呈请人先前向该公司发出法定付款要求,要求该公司于3周内付清966.767万港元,当中包括已于2017年12月21日到期的债权证本金950万港元,以及由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4月3日应付债权证利息16.767万港元。
该公司其后已与呈请人达成和解方案,然而,该公司遗漏按和解方案所述支付第一期款项。这导致该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接获清盘呈请。
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除非及直至被驳回或获颁认可令,否则呈请将导致清盘开始后就该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属无效,但法院另有命令则作别论。
鉴于该公司正在准备同意传票作撤销呈请,是否向法院申请认可令将会视乎法院的进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