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媒体(00426)获要约方提出强制全面现金要约 股份于8月2日复牌

万华媒体(00426)与青岛西海岸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公布,董事会获Comwell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收市后,Comwell与要约人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据此,Comwell同意向要约人出售销售股份,代价约为4.981亿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约1.7016港元),概不附带一切产权负担,及连同销售股份附带的全部现有权利一并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公司于联合公告日的现有已发行股份的73.01%。

假设自联合公告之日起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其他变动,要约方、其最终权益拥有人及彼等任何一致行动人将拥有合共2.927亿股股份权益,相当于公司紧随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已发行股份的73.01%。

因此,要约方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全部已发行股份(已由要约方及彼等任何一致行动人士拥有或同意购入的股份除外)提出无条件强制现金全面要约。

于联合公告日期,公司有4.009亿股已发行股份及并无其他有关证券。假设要约获全面接纳,要约方就要约所须支付的现金代价合共约1.841亿港元。

青岛西海岸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为要约人,就要约担任要约方财务顾问的国泰君安融资信纳,要约方具备充足财务资源用以于要约获全面接所需现金代价。

应公司要求,股份自2016年7月25日上午9时正其停牌,以待刊发该联合公告,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16年8月2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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