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讯(00833)发布公告,于2018年6月26日,该公司接获刘靖(该公司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法定代表的一项通知,该通知指称刘靖已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的禁制令:
限制X有限公司(身份保密)(不论是作为委托人、代理或代名人,及或透过其高级职员、受雇人或代理)买卖刘靖以X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抵押的任何部份或全部已抵押股份,直至法庭另行颁令;
限制Y有限公司(身份保密)(不论是作为委托人、代理或代名人,及或透过其高级职员、受雇人或代理)买卖刘靖于Y有限公司持有的托管人经纪账户中存置的任何部份或全部已抵押股份,直至法庭另行颁令。
禁制令禁止“买卖”,包括担保借款、放债或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出售任何部份或全部已抵押股份。于该公告日期,禁制令仍具十足效力。
根据禁制令,已抵押股份乃刘靖根据与有关方的协议,以X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抵押的2970万股股份,且该等股份最初存置于Y有限公司持有的托管人经纪账户,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因保密问题将不予披露。
该公司表示,受争议的已抵押股份及禁制令将不会对公司业务及营运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