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00930)进入除牌第三阶段 股票继续停牌

中国森林(00930)发布公告,清盘人公告,联交所于2016年7月22日致函告知公司,其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公司须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日2017年2月2日前最少10个营业日(即2017年1月17日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借以回应以下复牌条件:1、回应公司2012年4月27日的公告中披露的法证调查结果所引发的问题;2、公布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及回应任何审计保留意;3、证明公司已建立适当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符合其于上市规则下的责任。

公司必须证明其具备实质业务,及其业务模式切实可行及可持续发展。复牌建议亦应符合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若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结束前未有收到可行的复牌建议,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根据2016年7月27日的开曼群岛大法院命令,Borrelli Walsh(Cayman) Limited的Margot MacInnis女士获委接替Kennedy先生担任清盘人。

公司的股份自2011年1月26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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