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比亚迪股份(01211)发布澄清公告,公司澄清,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此外,比亚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印章并未出借李娟或遗失,李娟以比亚迪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李娟的上述行为损害了相关方的利益,也给比亚迪的声誉带来较大伤害。比亚迪作为受害方,将与各方一起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