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麦达斯控股-S(01021)公告,公司收到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3日及2018年7月17日,由中国中车香港和中国中车资本(票据持有人)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信函。
票据持有人正在为003系列票据及2018年到期的3000万美元7.00厘票据及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把原属于公司32.5%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协议寻求仲裁。
2017年12月份公告,有关5亿新加坡元的多元货币中期票据计划的额外债务安排,根据公司与陈维平(担保人)、中国中车(香港)及中国中车香港资管(现有票据持有人)订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的协议书。公司将以所持大连汇程铝业有限公司(“大连汇程”)全部股权作为质押;及以公司所持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车”)的股权(占南京中车32.5%注册资本)作为质押,就公司在该等票据项下的责任订立以票据持有人为受益人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