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控股(08213):陈建春所借1.3亿港元贷款拟于8月偿还 该贷款与收购无关

新智控股(08213)及瀚堡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澄清,截至该联合公告日期,卖方、其实益拥有人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并无收取及不会收取来自要约人、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无论何种形式的任何其他代价及利益。

智通财经APP讯,新智控股(08213)及瀚堡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澄清,卖方、其实益拥有人及任何彼等一致行动人士并无收取及不会收取来自要约人、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任何彼等一致行动人士无论何种形式的任何其他代价及利益。

由于该贷款与收购事项或股份要约并无关连,故有关该贷款资料并未载于该联合公告。因此,该披露并不完备。为让投资者了解最新情况,要约人拟于联合澄清公告披露有关该贷款资料。

该贷款1.3亿港元由黃莉于2016年12月向卖方的最终实益拥有人陈建春按年利率4%作出。该贷款到期日由2017年6月延长至2017年12月。于该贷款在2017年12月到期后,黃莉一直要求陈建春还款。截至联合澄清公告日期,陈建春已就该贷款支付利息600万港元,惟该贷款全部本金额及一部分利息尚未偿还。

陈建春拟于2018年8月分3期悉数偿还该贷款,连同最高为该3期付款的应计利息。该贷款、该贷款到期日及偿还该贷款并不构成磋商买卖协议及收购事项的任何部分。

除该贷款及将由陈建春于2018年8月偿还外,陈建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未与黃莉及其一致行动人士订立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并未收到黃莉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任何其他代价或利益;及将不会收取来自黃莉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无论何种形式的其他任何代价或利益。除陈建春及郑华为公司执行董事以及郑华为黃莉的姐夫外,陈建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与黃莉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无任何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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