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国际控股(00161)就合营协议争议的诉讼接获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命令

中航国际控股(00161)公布,该公司控股股东及该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其中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工业)、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中航技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及中航国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统称被告人)已接获由Tang Energy Group Limited、Soaring Wind Energy,LLC.及其他成员公司(统称申诉人)于2014年6月13日入禀美国仲裁协会就Tang Energy与美国公司于2008年订立的合营协议产生的争议所提出的仲裁。

智通财经APP讯,中航国际控股(00161)公布,该公司控股股东及该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其中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工业)、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中航技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及中航国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统称被告人)已接获由Tang Energy Group Limited、Soaring Wind Energy,LLC.及其他成员公司(统称申诉人)于2014年6月13日入禀美国仲裁协会就Tang Energy与美国公司于2008年订立的合营协议产生的争议所提出的仲裁。

于2018年8月15日,被告人接获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分区北区地区法院在考虑申诉人对被告人的裁决进行确认的请求及被告人提出撤回裁决的请求后发出的命令。有关命令为有关裁决应仅对美国公司发生效力;及申诉人提出的对其他被告人的裁决进行确认的请求,由法院另案进行判定,而有关判定在针对美国公司裁决的判决作出前暂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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