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联想集团(00992)公告,于2018年8月27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联想北京、公司、源嘉、合肥工投及智聚晟宝订立远期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联想北京向源嘉授出卖出期权;及源嘉向联想北京授出买入期权。此外,联想北京、源嘉、智聚晟宝及公司订立保证协议,据此,公司不可撤销地保证联想北京于远期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若干义务及责任。
该远期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卖出期权:联想北京向源嘉授出卖出期权,要求联想北京购买源嘉于智聚晟宝股本中所拥有的全部股权。行使期间:卖出期权可于2018年9月1日后36个月内任何时间行使。
买入期权:源嘉向联想北京授出买入期权,要求源嘉向联想北京出售其于智聚晟宝股本中的全部股权。行使期间:买入期权可于2018年9月1日后48个月内任何时间行使。
生效日期:远期股权转让协议自获得或完成相关中国政府部门及相关商业银行的所有批准、备案及登记之日起生效。
就卖出期权应付最高金额:联想北京于源嘉行使卖出期权时应付源嘉及智聚晟宝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3亿元。
智聚晟宝为一间由源嘉与公司透过联想北京成立的合营公司,作为收购合肥地区制造业务的平台。公司认为进行该等交易,促使与源嘉成立智聚晟宝,智聚晟宝从而可善用源嘉区内的地方专业知识和网络,公司并能(或能提名由公司指定的第3方)以锁定定价机制自源嘉收购所有于智聚晟宝的控股权益,为加强公司对智聚晟宝的控制权提供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