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鸟(01819)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 国泰君安向石狮法院送达《中止诉讼申请书》

富贵鸟(01819)公告,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受托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611)于2018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智通财经APP讯,富贵鸟(01819)公告,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受托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君安(02611)于该报告中指出(其中包括):经国泰君安申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于2018年8月13日,泉州中院发布了《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载列(其中包括),(1)公司的债权人需于2018年10月2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及(2)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国泰君安关注到,曾涉及公司大额资金拆借的石狮市雅贞贸易有限公司,其股东已变更为公司关联方福建石狮市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底,公司对石狮雅贞的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1.51亿元,预付款项为人民币690万元。此前,公司未披露过与石狮雅贞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国泰君安已向泉州中院及管理人反公司存在的上述情况,并请求管理人依法调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资金拆借事项,以保护该债券持有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国泰君安起诉公司及石狮市狮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定将于2018年8月22日在石狮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泉州中院已于2018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国泰君安向石狮法院送达了《中止诉讼申请书》,申请本案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再继续进行该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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