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证券(03958)公告,近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5 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8]73 号),公司获准在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宜兴市、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潍坊市、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长沙市、湖北省武汉市、安徽省蚌埠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西省九江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均为 B 型。
前述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