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能国际资产(00918)公告,就有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公司股份并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 17项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决定及公司提出复核事项,于2018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上市委员会维持该决定的函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8(1)条,公司须于收到上市委员会决定后7个营业日内向上市(复核)委员会秘书提交复核要求。如公司在2018年9月28日前未提出任何复核请求,股份将由2018年10月2日上午9时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继续进行。
如于2018年9月28日或之前提出复核要求,则股份据此将不会于2018年10月2日暂停买卖。
公司正与专业顾问内部审阅第二封函件,并正考虑是否向上市(复核)委员会作出复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