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银资本(01141)向一借款方母公司提供顾问服务

民银资本(01141)发布公告,于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民银资本财务与借款方母公司订立顾问协议,据此,借款方母公司同意委任民银资本财务为顾问,以履行该等服务,而民银资本财务同意履行该等服务予借款方母公司。根据顾问协议,借款方母公司同意向民银资本财务支付顾问费,金额为700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民银资本(01141)发布公告,于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民银资本财务与借款方母公司订立顾问协议,据此,借款方母公司同意委任民银资本财务为顾问,以履行该等服务,而民银资本财务同意履行该等服务予借款方母公司。根据顾问协议,借款方母公司同意向民银资本财务支付顾问费,金额为700万港元。

顾问协议与安排相关贷款有关,包括优先银团贷款,金额为3.9亿港元,其中2.645亿港元将由CMBCC Investment Fund SPC – CMBCC Stable Investment Fund SP1提供,以及夹层银团相关贷款,金额为3.1亿港元,其中2亿港元将由民生商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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