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港亚控股(01723)公告,与股份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18年10月14日(即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由于概无根据配售超额分配股份,故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配售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及于稳定价格期内并无就股份发售进行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已于2018年10月14日失效。因此,概无股份已经或将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
公司持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据此,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须一直由公众人士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