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德丽控股(00571)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减少49%至2.64亿港元 不派息

丰德丽控股(00571)公布,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营业额21.84亿港元,同比减少18.4%;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64亿港元,同比减少49%;每股盈利0.177港元,不派息。

智通财经APP讯,丰德丽控股(00571)公布,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营业额21.84亿港元,同比减少18.4%;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64亿港元,同比减少49%;每股盈利0.177港元,不派息。

营业额减少主要由于该年度丽丰集团销售物业的营业额较去年有所减少所致。

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回顾年度内丽丰根据与丽丰在1997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的税项赔偿保证契据,从丽新发展收到的税项赔偿保证金额下降;有关由丽丰发行于2018年4月到期的18亿元人民币优先票据的货币掉期的公平值增值下降;缺少出售一项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及由于寰亚传媒集团上映的电影表现不理想而致寰亚传媒取得综合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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