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00670)收到中证监出具有关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国东方航空(00670)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3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00670)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3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此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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